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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成都大邑县事业单位招聘49人公告
2014-03-18 17:13:06   地区:四川   浏览:0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4年4月16日至18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将招聘岗位放宽到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对该招聘岗位进行调减或取消。

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4年4月2日通过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于2014年4月9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4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笔试成绩计算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6.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7.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2014年3月31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4年4月9日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28-88280039,地址: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192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考面向服务大邑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8.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将于2014年4月30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二)原件校验

1.开考比例为1:3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开考比例为1:2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

2.原件校验时间:2014年5月5日

3.原件校验地点: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原件校验。

4.原件校验需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2)1寸免冠近照1张。

(3)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大邑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

5.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领取)

6.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折合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并在2014年5 月7 日进行原件校验。

7.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报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办理。并在2014年5月12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