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4年四川凉山州盐源县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2014-03-14 17:06:35   地区:四川   浏览:0

七、考核

由县人社局牵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经面试、笔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含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凭毕业证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接到聘用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在盐源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方能调离或辞职。对违反《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招工作由中共盐源县纪委、盐源县监察局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6号)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5158

盐源县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 0834-6362747

监督电话:

盐源县纪委监察局 0834-6369999

附: 盐源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源县文化影视和新闻出版局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