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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厦门翔安区抢险救灾应急分队人员招聘公告
2014-02-25 18:08:39   地区:福建   浏览:0

七、其它事项

1、经聘用者,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其中包括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一年合同期满,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继续聘用。

2、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市、区相关政策执行。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3、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翔安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iangan.gov.cn/)公示公告的人才招聘栏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2014年翔安区抢险救灾应急分队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翔安区农林水利局 翔安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