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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四川内江市东兴区事业单位招聘131人公告
2013-12-05 10:54:12   地区:四川   浏览:0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3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市东兴区人才交流中心(内江市东兴区东兴镇中兴路51号,联系电话:0832-2288102),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4年1月5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具体时间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布。

7、笔试成绩查分:需查分者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三日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共科目查分)登记。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委托东兴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集中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人员的比例:

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东兴区事业单位考聘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限同套面试试题)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3、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持《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准考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到东兴区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在编在职人员需同时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持有与原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及学制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学习形式、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缴费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须在递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东兴区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考聘岗位及拟补充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科专业科目笔试,再按加试的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核环节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