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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黑龙江牡丹江管理局气象台、高级中学招聘2人公告
2013-12-03 17:06:04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五、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六、组织领导

管理局成立气象台、高级中学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公开招聘工作。

组 长:孙乃生

副组长:刘国平 王庆春 孙伟海 刘 伟

成 员:王 涛 徐 卫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人员:王 涛 李成林 郑新峰 赵凤兰 孙功达

七、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五)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法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七)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请表.xls

牡丹江管理局气象台、高级中学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