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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农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2013-11-20 23:08:45   地区:安徽   浏览:0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须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内)。

结构化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3、成绩计算

《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按4:6权重合成计算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专业知识成绩高的顺序依次排序确定(须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下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聘用

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介绍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新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内聘用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聘期间,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实行同岗同酬。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新招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四、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农委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县监察局)

附件:合肥市庐江县农委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农业委员会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