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1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2013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应考人员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
(一)政策咨询电话
有关招聘政策、条件、岗位、单位等信息请咨询附件1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
(二)仲裁监督及举报电话
0431—88690586或8869091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1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7号公告).xls
附件2:201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201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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