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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唐山乐亭县广播电视台招聘6人公告
2013-11-14 22:00:50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解决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和编辑记者等专业人员短缺问题,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2名(男女各1名),编辑记者4名(男3名,女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对象及条件

招聘播音员、主持人条件为: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形象好,气质佳,年龄在2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招聘编辑记者条件为: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写作水平,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被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人员待遇

被招聘的播音员、主持人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二年),试用期三个月,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事业人员的待遇执行。

 

被招聘的编辑记者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待遇为月实领工资1220元,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遇社会调资,根据在职人员工资增长幅度,酌情提高工资水平。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事业人员的待遇执行。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播音员、主持人采取电视大赛,编辑记者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具体按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上午8点30分起至2013年11月20日下午5点30分止。

报名地点:乐亭县人力资源市场。

考生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必须有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同版二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填写《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乐亭县任何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每个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

2013年11月21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按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的,不予报考。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4:1比例时,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不进行考试。

3、发准考证

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招聘考试。

发准考证时间:2013年11月27日上午8点至12点。

发准考证地点:乐亭县人力资源市场。

 

4、笔试

报考播音员、主持人不参加笔试,报考编辑记者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写作。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 2013年12月1日下午2点至4点。

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

2013年12月2日上午在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乐亭人力资源网公布笔试成绩。

5、面试

报考播音员、主持人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举办电视选拔大赛(竞赛规则另行制定)的方法进行,通过竞赛产生4名(男女各2名)优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