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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省地质测绘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11-08 17:20:15   地区:福建   浏览:0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相关待遇

1、享受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

2、享受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3、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八、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2号福建科技大厦19楼1911房间

联系人:方华明

联系电话:0591-87310464

邮箱地址:rlkrenlaoke@163.com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省地勘局及福建省地质测绘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951—87310474(局监察室)、0591-87339190(地质测绘院监察室)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2013年11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