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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招聘377人公告
2013-11-01 11:12:39   地区:安徽   浏览:0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办法: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选在埇桥区政府网、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如有人员放弃,不再递补。

 

(八)聘用与待遇

根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宜

1、埇桥区监察局对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均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本次招聘的所有相关信息均通过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4、本公告由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5、联系电话:政策咨询电话:0557-3035770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44393

监察局监督电话:0557-3024541

附:

1、201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201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