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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日照五莲县法院、国土资源局招聘20人公告
2013-11-01 11:10:15   地区:山东   浏览:0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初选人员经考核、体检合格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管理和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三年),实行编制外管理。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月工资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的80%确定,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负担。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 0633-7986029

本简章由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五莲县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五莲县人民法院

五莲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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