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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四川凉山西昌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第52次)
2013-11-01 11:11:13   地区:四川   浏览:0

 

(二)考试内容

1、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请参阅原四川省人事厅相关文件(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卷面分值满分50分。

2、公文写作,卷面分值满分20分。

3、计算机常识,卷面分值满分30分。

4、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以岗位计算,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拟考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方能开考(网络信息、系统管理岗位等紧缺岗位,经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放宽到2:1)。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考聘名额。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笔试前在西昌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考生所缴纳的考务费用,在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费(西昌市大水井16号市政府三楼)。

(四)2013年11月13日上午9:00-16:00在西昌人力资源市场(胜利东路101号)发放《准考证》。

(五)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11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如出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公共基础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共基础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公共基础科目笔试的考生平均分的80%)。

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文写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公文写作》成绩再次相同,按《计算机常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生的总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7日内在西昌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一)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如体检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并列,按《公文写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如《公文写作》成绩再次并列,则按《计算机常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考生须无缺考科目,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公共基础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与原单位人事调流动手续(或就业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和办理调动(聘用)手续,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

对已确定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上班、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参加我市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取消后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满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服务期限满三年方可调(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