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13-10-30 14:48:22   地区:山东   浏览:0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青岛市物价局网站(http://wjj.qingdao.gov.cn)公布。

报名咨询电话:0532-85911395

咨询时间:9:00—11:30;13:30—17:00 (工作日)

监督电话:0532-85911399(工作日)

一般在工作时间接听电话。

附件:

1.2013年青岛市物价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计划表.doc

2.2013年青岛市物价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3.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