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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下半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医学院招聘178人公告
2013-10-23 11:36:57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7)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请在笔试前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14楼1417室,电话:(0451)87130131。

(四)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3年11月26日 9:00至16:00

1、考生本人携带简历、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简历中复印的各类证书原件到齐齐哈尔医学院图书行政楼1楼办公大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授予部门提供的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3、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27日

地点:详见准考证(现场确认时发放)

 

(六)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采取自命题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录用: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占40%(含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占60%。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且面试成绩超过60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体检

考试合格后,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学校将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八、待遇

被聘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将享受省直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齐齐哈尔医学院本部

人才的层次与待遇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63’或‘973’项目首席科学家等特殊高层次人才条件面议。

2、龙江学者、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等特殊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100万元,安家费80万元;特殊岗位津贴15万元/年。

3、博士研究生

(1)、主持过国家课题、项目金额≥60万元;或发表的SCI论文合计影响因子≥12或单篇影响因子≥6;安家费30万元。

(2)、主持过国家课题、项目金额≥40万元;或发表的SCI论文合计影响因子≥8或单篇影响因子≥4;安家费25万元。

 

(3)、参与国家课题(前三名)、项目金额≥20万元;或发表的 SCI论文合计影响因子≥5或单篇影响因子≥3;安家费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