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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莆田仙游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公告
2013-10-18 15:05:12   地区:福建   浏览:0

为不断加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再次公开招考聘用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属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考聘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的职位为:鲤城司法所1名,榜头司法所2名,枫亭司法所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社区矫正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仙游县户籍,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较熟悉计算机操作技能,具备相应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沟通能力。

(四)身体健康。

(五)被聘用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自己解决食宿问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 日---2013年10月28 日;(上班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仙游县司法局办公室(县司法局办公楼三层),联系人:林智弟,电话:8292131、13559815522。

3.报考人员报名时应随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用A4纸复印)、近照同底版一寸彩照二张。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1月4日,考生凭身份证到县司法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5.作为面试的形式,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接受和回答有关问题的咨询。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占30﹪、《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占50﹪、公文写作占20﹪。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在仙游县司法局网站公布。

(三)聘用办法和待遇

1.按各职位招聘人数,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聘用人员。

2.经县司法局确定的聘用人员,由聘用人员与有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工作。

3.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工资每月1500元(各种社会保障费用由被聘用人员个人承担)。

4.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的聘用合同。

五、其它事项

1.为严肃纪律,对在这次招考聘用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经查实,属于干部的将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属于应聘人员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名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等以一定的形式适时予以公布,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仙游县司法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