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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邯郸市政府招聘微博人员公告
2013-10-15 17:18:52   地区:河北   浏览:0

复审地点:市政府综合办公楼(光明北大街78号)三楼322房间。

4、面试通知领取:进入面试的人员请于2013年12月20日上午9:00—11:40 下午2:00—5:30,到市政府综合办公楼(光明北大街78号)三楼322房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准考证时,请务必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体检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总成绩前3名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第3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主要对考生个人档案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核、考察。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全程进行严格审查,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二)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 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核的,责任自负。

(四)咨询电话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0310-3112583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0-3111514

七、本公告由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市政府办公厅招聘政府微博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