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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宜宾江安县第三次事业单位选聘3人公告
2013-10-12 17:18:15   地区:四川   浏览:0

举报者反映情况不实或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聘的,办理调动手续;对有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调动。

(九)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实行3个月考核期,县内调动人员若考核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调回原单位工作(县外调入人员若考核期不合格的,调动到江安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3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本工作单位。

四、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选聘实行回避制度。选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选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选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选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620738、2631916

附件:1.江安县2013年第三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表.xls

2.江安县2013年第三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暂未公布)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