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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省安庆桐城市人民医院招聘14人公告
2013-10-12 17:27:12   地区:安徽   浏览: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和分值:

(1)报考2013013岗位人员:临床医学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

(2)报考2013014岗位人员:针灸推拿临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针灸、推拿相关专业知识。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入围者如笔试分数并列均进入面试),且考生笔试分数必须达到50分方可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面试,若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分数必须达到60分方可确定为初选人员。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言语表达、综合素质、爱岗意识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前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合成

考生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初选人员确定:

报考2013013岗位人员: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12人为初选人员,并按专业相符的原则确定9名临床岗位、3名影像岗位。若影像专业入围人员不足,则在临床医学专业考生中按高分优先的原则自愿选择岗位,不愿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2013014岗位人员: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为初选人员。

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按皖人社秘[2011]2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体检

初选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本人。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执行,重点考察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有无违纪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再次进行审核。

在招聘过程中,凡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规定在同报考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以及高等院校毕业生两年内未能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者,不受首聘期限限制,聘用合同自行中止,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聘用、列编、工资标准核定等手续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

聘用人员三年内在本市卫生系统内部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五、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由桐城市公立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市医管会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必须做到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