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村务专职工作者的待遇
1、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南政办〔2013〕218号)等文件精神,村务专职工作者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300元,由市财政负责;每人每月绩效补贴不少于500元,由乡镇(街道)财政负责。正式聘用的村务专职工作者,每人每年享受200元的交通补贴、300元的人身意外保险,由所在乡镇(街道)财政负担。视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村务专职工作者也可享受村一般干部各类奖励补贴。
2、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通知》(南委办〔2008〕70号)文件精神,在职的村务专职工作者在农村或社区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根据年度考核、聘用期考核情况,给予笔试总分加分。
① 年终考核或聘用期考核被评定为合格等次的,1次加1.5分;年终考核或聘用期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1次加2分。最多加至5分。
② 报考我市乡镇事业单位的,除按第1项标准享受加分外,再加2分。最多加至7分。
③ 报考眉山乡、翔云镇、蓬华镇、向阳乡、九都镇等5个山区乡镇事业单位的,在享受第1项、第2项加分条件下,另再加2分。最多加至9分。
④ 在职的村务专职工作者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考时,获国家一级表彰的,笔试总分加3分;获省(部)级表彰的,笔试总分加1.5分;获地(厅)级表彰的,笔试总分加0.5分;获县(处)级表彰的,笔试总分加0.2分。奖励表彰加分只享受一次加分,表彰级别不同的按最高级别标准享受加分。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安市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386230(南安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86388113(南安市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
监督电话:86383564(南安市纪委信访室)
附件:2013年福建南安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第五批).doc
南安市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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