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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四川泸州叙永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6人公告
2013-10-10 17:28:28   地区:四川   浏览:0

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卫生局组织进行考核。主要考核:

(1)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是否属实;

(2)考核应聘者的现实表现;

(3)了解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

(4)了解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

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公示期满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报批及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在叙永县最低服务期为六年(含试用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直接考核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直接考核聘用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直接考核聘用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并按公告要求报名。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通过叙永人事人才网()发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及时登录查阅相关信息,导致不能参加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叙永县卫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830- 6227291

咨询电话:08306223978 0830-6271358

附件:1.2013年下半年叙永县卫生事业单位直接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报名表.doc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叙永县卫生局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