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江西赣州市选拔130名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3-09-17 17:40:46   地区:江西   浏览:0

4、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弃权等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体检和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5、确定人选。由各县(市、区)委根据考察情况、考试成绩和健康状况,召开常委会差额票决提出拟任人选,报市公选办审批。拟任人选名单经审批同意后,分别在市、县“党务公开网”等网站及其工作单位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经调查认定影响任用的,取消其资格,造成的公选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6、任职。经公示无疑议的,由公选职位所在县(市、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根据拟任人选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或提名担任乡镇相应副科级领导职务,考核期一年。选拔结果向社会公布。一年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公务员登记有关手续,其在乡镇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考核期);不合格的免去或提名免去所任职务,由县(市、区)按公选前职务层次及单位性质安排工作。

公选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7-8391291

考务咨询电话:0797-8179899

监督举报电话:0797-12380;0797-12388

附件:赣州市面向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拔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职位表.xls

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