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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南充市顺庆区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2013-09-16 15:44:35   地区:四川   浏览:0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资格进行最终审核确认。被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报考岗位填写《顺庆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报考街道办事处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选择确认后填写),发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

考生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行政介绍信、编办开具的编制卡于7日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 考生报考时应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违者责任自负。招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违规违纪均取消报考资格。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顺庆区人社局:0817-2268828

顺庆区监察局:0817-2224939

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

南 充 市 顺 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