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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省林业厅下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2013-09-13 14:02:39   地区:浙江   浏览:0

资格复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如果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结果和入围人员名单在浙江林业网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应聘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森林资源监测岗位的,有胆结石、肾结石、重度下肢静脉曲张者,将被认定为不合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并结合招聘条件要求进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林业网和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林业网(www.zjly.gov.cn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林业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林业厅(人事处):0571-8739909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1、省林业厅:杭州市凯旋路226号,87399096;

2、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99号,87798205;

3、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杭州市凤起东路71号,81900396;

4、省林业信息中心:杭州市凯旋路226号,87399287;

5、省林业生态工程管理中心:杭州市凯旋路226号,87399167。

附件:浙江省林业厅下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doc

浙江省林业厅

二Ο一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