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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台州市仙居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2013-09-12 11:49:11   地区:浙江   浏览:0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仙居人才网“事业单位阳光招聘”招聘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七、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至2013年9月18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3年9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3年9月1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凭学历证书原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

4.招考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7.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0576-87789933

9.面试和体检等时间、地点及有关通知均在仙居人才网“事业单位阳光招聘”招聘公告栏公布。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2013年仙居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咨询电话:0576-87789933 查询网址:仙居人才网(www.zjxjrc.com)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