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招聘2人公告
2013-09-12 11:51:06   地区:浙江   浏览:0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网站(http://www.zstec.com.cn,通知公告栏);

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zj.gov.cn,通知通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0571-8705401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我中心办公室。

单位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97号科贸大楼8楼(邮编:310007)

咨询电话:0571-87973767

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