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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51人公告
2013-09-11 14:58:32   地区:贵州   浏览:0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招聘办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以上规定确定并公示。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项目办”、“引导办”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年度考核情况等内容),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此外,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递补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由市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类别规定所有科目及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或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未位并列的,面试成绩前列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市或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部署实施,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两人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和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