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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绍兴市越城区蕺山街道招聘5人公告
2013-09-11 15:06:44   地区:浙江   浏览:0

2013年蕺山街道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蕺山街道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共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区工作;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有志于社区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4.越城区五街道(塔山、蕺山、北海、府山、城南)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3年9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5日 8:30—12:00 13:00—16:00

2.报名地点:越城区蕺山街道办事处(鞋子畈16幢 310室)。

3.报名资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具备本公告规定附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四、招聘办法

在报名的基础上,须经笔试、面试、确定分值、体检、考察,择优聘用。报名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一)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2日晚上7:00—9:00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其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加分:户籍与经常居住地均在蕺山街道的加1分(提供由社区出具的本人经常居住证明);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加1分(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确定最后得分

报考人员的最后得分由总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根据考生的实际确定。

(四)体检、考察

最后得分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后得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街道办事处予以聘用。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以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自主选择岗位。街道办事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社区专职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88202710。

越城区蕺山街道办事处

二○一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