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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深圳市龙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招聘1人公告
2013-09-10 17:51:11   地区:广东   浏览:0

六、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A707B室,电话:23338368),由用人单位在3个月内为其办理雇用手续,并备齐规定资料报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备案。

七、其它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3年8月31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 23338306;龙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23336808.

附件:

1.深圳市龙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普通雇员招聘岗位表.doc

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doc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4.承诺书.doc

5.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深圳市龙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