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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深圳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选调3名职员公告
2013-09-10 11:25:30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补充工作人员,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拟在市内公开选调3名直属事业单位职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任岗位

深圳市大鹏新区新闻中心管理岗9级职员(2名);

深圳市大鹏新区档案管理中心管理岗9级职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本市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职员;

(二)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涉及年龄、相关资历和工作经历等具体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达3年者,则全部年度考核须达“称职”及以上);

(五)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一)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以及深圳特区报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9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5号管委会办公大楼1216室,联系电话:28333220。

2.报名提交材料

①《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附件2),附一寸红底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

②职员聘用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验证证明(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验证证明可在办理调动手续前补交);

④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可在组织考察前补交)。

3.资格审查

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除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调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外,同时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交流条件。

 

(三)考试

1.面试

面试由招考单位自行组织,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线为75分。

2.成绩发布

面试成绩及考察公告将在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dpxq.gov.cn/)上发布。

(四)组织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各职位按1:1确定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xlsx

附件:2.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rar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