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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管理岗位417人公告(第九期)
2013-09-09 14:12: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未按规定通过指定网站上传照片和缴纳考务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在3:1及以上。

报名确认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压缩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压缩岗位招聘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报名资格随之取消,不再进行补报和改报),并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相关信息,不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后,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全额退还报名应聘人员缴纳的考务费至该报名应聘人员缴费卡账户。

报名确认中,有2类报名信息经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同意后可以修改:通过资格初审达到岗位开考比例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不得更改。

报考人员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报考人员要更(修)改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时,须出示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更改。同样,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报考人员出示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0月7日9:00至10月12日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见第十条)。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

(一)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2日(星期六)9:00——11:00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从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相关知识和基本能力。

笔试地点:笔试在兰州进行,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携带的证件和工具

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要求内容齐全、照片清晰),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考生需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钢笔或碳素笔,但不得携带其他任何物品,包括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拟于2013年10月下旬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或168信息台(电话)提供查询服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11月4日至11月6日。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2倍的数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并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包括资格复审的要求、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及考生出具的能证明考生报名资格的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出具工作单位人事管理机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在资格复审期间,凡提供的材料不实、不全、不符合招聘条件,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对被取消参加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退还报名费(考务费),形成的岗位面试人选空缺,按照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特别提示:考生在资格复审前,应随时关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关于资格复审的通知(包括资格复审的要求、具体时间和地点),或通过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了解进行资格复审的要求,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证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身份证遗失的,应尽快补办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遗失的,应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有效证明(须附本人照片),并注明原因和原证件号码、毕业院校、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发证单位和发证时间等主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