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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济南济阳县事业单位招聘129人公告
2013-09-09 14:17:43   地区:山东   浏览:0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收费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至护理岗位。另核减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至相应单位的同类岗位。

 

报考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达不到以上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至相应的综合管理类岗位。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三)交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现场交笔试考务费40元。

考生于2013年9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时间:2013年9月29日,上午9:00—11:00。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3、内容:报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考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报考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

按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定向岗位及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精神卫生、麻醉、预防医学岗位,最低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报考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面试组织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

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造成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报考医疗卫生事业的单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报考非医疗卫生事业的单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定岗范围人员。如拟进入体检、考核、定岗范围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报考医疗卫生事业的单位的人员依据笔试成绩、报考非医疗卫生事业的单位的人员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对成绩依然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在考核、体检、定岗阶段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办法,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对其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