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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海珠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小组招聘6人公告
2013-09-05 14:33:28   地区:广东   浏览:0

2013年广州市海珠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

因工作需要,海珠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经普办)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以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心公益,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

(二)有广州市居民常住户口。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四)具有经济类或计算机专业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五)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六)同等条件下,具有财务和统计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3年9月4-9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止。

2.报名地点:海珠区统计局(海珠区宝岗大道龙骧大街28号六楼)。联系人:冯小姐,电话:84394437)。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学习)简历、学历(位)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海珠区经普办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

1.由本单位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知识和能力水平进行考评。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区统计局七楼会议室。

(五)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

三、合同期和待遇

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以完成海珠区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为标志确定合同期限。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待遇税前约为2200。

附件:海珠区经普办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海珠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