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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厦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招聘1人公告
2013-09-05 14:41:23   地区:福建   浏览:0

2013年福建厦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1名非编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所属中国(厦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在编雇用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及要求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

具体条件:

工作岗位 人数 学历 专 业 年龄 户籍 性别 其他要求
辅助 1 本科以上 不限(计算机专业和财会专业人员优先) 35岁以下 厦门市 不限 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强

二、报名方式

1、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的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本人没有违法犯罪的记录。

2、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9月10日前,正常上班时间均可报名。

3、报名地点: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市劳动力大厦西侧九楼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联系人:张婧娴 电话:5039759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出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三、招考程序

1.笔试。笔试为闭卷,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申论,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按1:3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

3.体检。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费用由个人负担。

4.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厦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3天。

5.聘用。公示后如无异议,将正式聘用,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标准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项

1.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厦门市高新人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2年,试用期1个月。

2.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厦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和厦门人才网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3.本启事由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