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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招聘31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9-03 18:37:56   地区:山东   浏览:0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31-87955175

附件:2013年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中共济南市槐荫区委组织部

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