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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招聘10名市容环卫人员公告
2013-09-02 17:04:59   地区:山西   浏览:0

五、考核

 

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

七、公示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郊政府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的综合执法队人员聘用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3年期满后合同自动解除合同,如工作需要,经马军营乡党委、政府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后,可续聘。

根据大同市政府办公厅【2009】81号《关于加强和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规定》的要求,此次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编外人员聘用合同,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人才市场提供人事代理服务。聘用期内工资每月1500元(不含误餐补、节假日加班等费用),经费由马军营乡自筹解决,因物价和工资水平等因素变动,经请示乡党委、政府同意后,可相应调整。聘期内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现行工资标准参照企业现行规定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费。

咨询电话:4040765 监督电话:4040691

特此公告

二O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