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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宜宾市南溪区民政局招聘5名救助站编制外用工公告
2013-08-15 15:53: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充实到南溪区民政局下属救助站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救助站工人5名(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南溪籍户籍。

(四)年龄:男,18周岁至50周岁(1995年7月30日——1963年7月30日出生);女,年龄18周岁至48周岁(1995年7月30日——1965年7月30日)。

(五)学历为初中以上,有C1驾驶证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至8月23日。

2、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民政局办公楼三楼办公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31-3320561,15284152368)。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等与职位相关的材料和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正面照片2张。相关证件须一次性提供,报名后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由区民政局进行相应岗位的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名缴费:此次招聘免收报名费用。

6、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7、开考比例:所有岗位要求资格审查合格报名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比例要达到2:1,若达不到2:1报考比例的,调减岗位招聘名额。

(二)考试方式:面试。

面试由南溪区民政局组成的面试小组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

(三)体检

1、由用人单位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需的调查线索。

(五)签订劳动合同

按《劳动合同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四、用工管理

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区救助站具体管理。

五、工资待遇

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其中基本工资为调整后南溪区当年月最低工资,绩效工资由宜宾市南溪区救助站根据工作实绩确定)。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为合同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五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必须维护考试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一:宜宾市南溪区2013年面向全区公开招聘救助站服务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二: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宜宾市南溪区民政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