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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梧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招聘5人公告
2013-08-14 11:42: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梧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是经市政府同意,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其工作职责是对我市市本级出现的医患纠纷进行调解,并提供医患纠纷调解咨询服务,宣传法律法规和医学常识,引导医患纠纷双方依法、客观、公正地解决医患纠纷。为有效化解医患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医调委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文秘内勤人员1名、保安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应聘人员资格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神,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从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5.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单位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三、具体条件及要求

(一)医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

条件及要求:

优先从我市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医生、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中招聘。男性年龄在67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学、医学或心理学专业,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二)文秘内勤人员。

条件及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日常办公软件操作。具有法律或医学专业知识者优先录用。

(三)保安人员。

条件及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男性,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并服从工作安排,品行端正,无不良社会记录。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保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应聘方式

有意求职者,请真实填写以下表格,于2013年8月15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wj148148@163.com,或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个人相关证件,到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填写以下表格。联系人:覃曦,咨询电话:3823940。

附件:梧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开招聘人员基本情况表.doc

梧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