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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西省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78名人员公告
2013-08-14 11:42: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五、资格复审

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具体时间待定。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

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有毕业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各类证书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运城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复审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进行递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列。

 

1、笔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得用户口本、户籍证明材料代替)。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中小学教师测试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职业道德等。

《公共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等(中、小学教师《公共职业能力》内容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笔试成绩的计算:

中小学教师:公共基础5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50%

其它岗位:公共基础知识50%+职业能力测试50%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

根据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执行,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及用人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确定为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待学生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由于本人原因未能正常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