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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甘肃白银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招聘10名人员公告
2013-08-09 11:48: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经市招聘办同意后,该岗位按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小组要严格进行资格复审,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经市招聘办同意后,该岗位按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审批、聘用

1.市招聘办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2.经审批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4.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5.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七、监督检查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严肃、公正、透明,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要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报考者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要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公开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察局)信访室 0943—12388

市人社局纪检组 0943—8260592

市安监局纪检组 0943—8225813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943—8244489

本公告由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白银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请登录白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baiyin.cn)查询。

附表:白银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市招聘办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