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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德阳什邡市卫生局考核招聘29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08-05 10:59:33   地区:四川   浏览:0

(四)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对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考核、公示后不宜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按照公告中之前提及的递补原则进行递补。

五、资格终审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查证明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前,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终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新聘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六、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聘用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

为保证公开考核聘用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个人承诺事项

本次直接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到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应自愿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调(流)动到其他单位。

聘用工作监督机构及电话:什邡市纪委监察局(0838)8202533。

附件:

1、什邡市2013年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什邡市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在职承诺书》、《非在职承诺书》.doc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什邡市卫生局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