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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招聘1名人员公告
2013-07-26 17:38: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3、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3)面试考官为7人,招聘单位考官不高于60%,从海南省人社厅、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专家中抽调人员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在笔试成绩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空缺名额在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我局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局或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4号,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人事处1401室。

联 系 人:李隆华、吴馥蕾

联系电话:0898-66767727

附表:

1.2013年度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2.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