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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黄塍镇招聘5人公告
2013-07-26 10:50: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宝应县黄塍镇公开招聘工业园区等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宝应县黄塍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身体健康;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分配;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一定的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1、企业管理服务岗位(2名)

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文秘专业或有过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

2、社会管理岗位(1名)

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有一定的交流、沟通能力。

3、建筑管理岗位(1名)

33周岁以下(1980年1月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管理及相近专业优先。

4、专职安全员岗位(1名)

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

二、招聘程序

1、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两张。报名时间:2013年7月20日至7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报名地点:黄塍镇党委组织科(黄塍镇政府办公楼405室);电话:0514-80891726,15152718499;联系人:金章军。

2、资格审查:由镇组织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统一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每个职位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5、公示、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镇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示7天后,由镇组织科办理聘用手续。

三、管理及相关待遇

人员聘用后,结合本人意愿,经镇党委研究可调剂使用。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参照我镇镇属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聘用单位将根据聘用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宝应县黄塍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