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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洛阳栾川县事业单位招聘163人公告
2013-07-25 15:31:15   地区:河南   浏览:0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试讲)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对体检合格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凡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报到期限为15天,15天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各相关单位对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自主择业。被聘用在县医院、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应在聘用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可按有关程序予以解除聘用。被聘用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转换岗位。

 

三、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整个招聘工作做到“六公开”,即招聘政策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栾川县公众信息网 (http://www.luanchuan.cn)、栾川县人才网(http://www.lchero.com),并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步骤的相关信息、通知等均通过上述两个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66831543 66828393

1.栾川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岗位表

2.栾川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目录解释

3.栾川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应届毕业生学历情况证明

5.栾川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6.试讲使用教材一览表

附件:附件1-6.rar

栾川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