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3.总成绩计算
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80%、技能测试占20%合成考生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拟招录人数,按招考名额的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范围。体检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往低择优选录取。如拟招考人选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成绩查询
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erdsrsrc.com)、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erdsrsks.com)进行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和考核。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具体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和岗前考核,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经历、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具体时间、方式和内容由招聘单位确定。对考察和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通过考试,体检合格后,在鄂尔多斯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一)一经录用,实行聘用制,按照编制控制数纳入市财政统一供养范围。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和监督
(一)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人民医院共同组织招录工作。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尔多斯市卫生局
鄂尔多斯市人民医院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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