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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台江县事业单位招聘172人公告
2013-07-11 14:09:42   地区:贵州   浏览:0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告栏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 参加笔试考生的考生,总成绩按如下计算:

(1)应聘县电视台54岗位、县民族中学80、81、82、83、84、85岗位、县民族职业中学86、87、88、89岗位、县示范性幼儿园90岗位、县第二幼儿园91岗位、台盘乡幼儿园92岗位、施洞镇幼儿园93岗位、施洞平兆小学94岗位、老屯知行希望小学95岗位、老屯报效小学96岗位、老屯坝场小学97岗位、台盘棉花小学98岗位、革一中心小学99岗位、排羊九年制学校 (排羊南刀教学点)100岗位、革一大塘小学101岗位、革一田坝小学102岗位、台拱镇桃赖小学103岗位、台拱镇水井小学104岗位、南宫中心小学105岗位、南省小学106岗位、登交小学107岗位、方召基甲小学108岗位、方召中心小学(方召民小教学点)109岗位、方召脚交小学110岗位、方召反排小学111岗位、方召交汪小学112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应聘除上述岗位外其他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入闱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对于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工作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结论下达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告栏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