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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凉山州广播电视台招聘16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3-07-10 17:16:36   地区:四川   浏览:0

七、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凉山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凉山广播电视台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按规定程序依次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凉山州广播电视台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州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凉山州广播电视台服务8年以上(含试用期)方能提出调离或辞职。否则,少服务一年向凉山州广播电视台缴纳指标占用费。

九、纪律和监督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凉山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凉山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凉山州广播电视台:0834--2162183

监督举报电话: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834--3865852

凉山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监督电话:0834--3229958

附件:《凉山州广播电视台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zip

凉山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

凉山广播电视台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