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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2013-07-09 15:21: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遵纪守法,服从安排,热爱山区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职位岗位要求;

(四)学历、专业要求按具体职位资格条件;

(五)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招聘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具体岗位及条件见招聘职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22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服务大厅。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763-8666119。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请报考者自行上网下载并填写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考者只能报一个职位,考生应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及职位要求,一经报名,不得改报职位。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四、考试

(一)笔试时间:2013年8月8日上午09:00-11:00。报考者于8月7日到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政治时事、文化基础、职业能力等),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二)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考生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考生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面试人选按招聘职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如拟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笔试、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体检人员按招聘职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1:1比例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

六、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工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列入单位编制内管理,按所在单位薪酬制度执行,购买服务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按购买服务合同约定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附件1:2013年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zip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