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抚顺市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名人员公告
2013-06-24 15:55: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体检工作由市畜牧兽医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市人社局指定的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监督、指导。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核报考资格。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面试合格人选中顺序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7、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它

为方便考生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4-57500483(市畜牧兽医局)

监督举报电话:024-52850037(市纪委)

024-52426132(市人社局)

024-57500483(市畜牧兽医局)

本公告由抚顺市畜牧兽医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抚顺市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2013年抚顺市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1-2.rar

抚顺市畜牧兽医局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