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为专业技能测试。
(一)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13年7月6日(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案例。
八、体检
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人选,依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同一职位合格考生测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加试形式决定)。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市规划局公开招聘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具体负责,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促。
考核内容主要侧重于考生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一)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二)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四)考核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五)其它经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013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013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铜仁网》、《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铜仁城乡规划局网》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013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013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5261308(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013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6-5281870 (铜仁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传 真:0856-526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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