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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丽水市市和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101名领导干部公告
2013-05-21 20:21:55   地区:浙江   浏览:0

试卷为公共综合卷,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按照县处级、乡科级领导职位要求分别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能力测评和面试

县处级领导职位能力测评以领导工作情景案例为测试内容,考察考生作为领导干部的决策、判断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县处级领导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乡科级领导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组长讨论两种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面试采用专家评委、群众评委相结合的形式。专家评委从外地聘请,群众评委邀请当地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干部职工担任。专家评委和群众评委面试评分权重为8:2。

县处级领导职位能力测评和面试前、乡科级领导职位面试前,市、县(市、区)公选办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采取网络报名的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合格的入围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能力测评和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能力测评和面试。若取得能力测评和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能力测评和面试的,空缺的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每个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1:6确定能力测评和面试人员(同一职位选拔2人及以上按1:4确定)。

应试者凭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能力测评和面试。

笔试、资格复审、能力测评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组织考察

能力测评和面试结束后,县处级领导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占40%、能力测评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每位应试者的考试成绩;乡科级领导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和无组长讨论各50%)的比例确定每位应试者的考试成绩。每个职位根据考试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三名作为考察人选(同一职位选拔2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

对需调任的入围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空缺的人选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全市统一要求,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组织。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内容,注重考察入围人选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经考察评价,量化出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

(四)确定拟任用对象及公示

总成绩为100分,考试成绩占80%,量化考核分值占20%。每个职位根据总成绩的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拟任人选(同一职位选拔2人及以上的按1:1.5确定),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常委会差额票决。差额票决时,由拟任人选在会上作个人陈述,并进行电视直播。确定拟任用对象后,进行公示和任用。

四、选拔工作的组织

联合公开选拔工作由市委统一领导、各县(市、区)委协同开展,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市委成立市联合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浙江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公选办)、报名组、考务组、考察组,工作人员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等单位人员组成。各县(市、区)委相应成立公选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公选办,负责各自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合公选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到7月上旬基本结束。

本次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